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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综合
人口家庭
索 引 号: FJ00123-0812-2018-00116
文号: 闽卫政法函〔2018〕33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5-25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延长厦门弘爱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函
内容概述: 同意延长厦门弘爱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函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延长厦门弘爱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函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8-05-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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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仁爱医疗基金会、厦门弘爱医院(筹建):
《关于申请延长厦门弘爱医院筹建有效期的函》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省卫计委核发的厦门弘爱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5〕009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5日。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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