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2-2018-00096
- 文号: 闽卫政法函〔2018〕27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8-05-1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变更设置人的函
- 内容概述: 同意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变更设置人的函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变更设置人的函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8-05-14 10:05
福建美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拓普(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美嘉健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作)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变更设置单位的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单位由“福建美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拓普(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美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嘉健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中外合资(作)医疗机构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
中外合资(作)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变更设置单位的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单位由“福建美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拓普(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美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嘉健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中外合资(作)医疗机构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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