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2-2018-00095
- 文号: 闽卫政法函〔2018〕27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8-05-09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变更设置规模的函
- 内容概述: 同意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变更设置规模的函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变更设置规模的函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8-05-11 09:59
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关于变更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许可(闽卫审医函〔2017〕13号)中规模(血透单元数量)的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模由“32个血透单元”变更为“19个血透单元”。
你司提交的关于变更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许可(闽卫审医函〔2017〕13号)中规模(血透单元数量)的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福州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设置规模由“32个血透单元”变更为“19个血透单元”。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9日
2018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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