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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 : 2025-02-06 08:30

  健康报讯(特约记者 陈静)2月5日,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依法实施全民参保、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医保管理服务、夯实参保工作基础等方面,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进一步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

  其中,在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实行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合并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实行零报销激励,自2025年起,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3000元,合并连续参保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落实待遇等待期政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链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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